7月23日上午,市长魏晓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4年版《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试行)》、《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等“四项政策”。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4年版《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设立2亿元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测算,可带动县(市)区配套资金3亿元,全市扶持工业企业资金达到5亿元。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纳入统计范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本市范围实施并纳入统计范围、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的工业企业、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奖补。本政策执行年度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原则要求奖补资金在2014年兑现,涉及采用年度数据计算奖补的,可以跨年兑现。
2014年版《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与2013年版的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支持重点更加突出。新政策不面面俱到,重点帮助工业企业解决融资难、用地难、销售难、用工难、经营成本上升等现实难题,更加切合实际,达到保生存、稳增长、促升级的目的。支持范围更广。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更大。通过重点激励企业管理层形式,促进规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收上台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快发展。更加注重支持技术改造项目等。
2014年版的《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现代服务业,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设立3000万元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2014年版的《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规定: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设立5000万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为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2014年版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本年度市本级财政安排“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