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医师医保服务管理
记者7月29日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安庆市人社局、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医师服务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服务行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从事医疗保险服务的医师(药师)若违反相关规定,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通报,暂停医师(药师)医疗保险服务3个月至1年,暂停期间该医师(药师)诊疗所涉及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均不予支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作者:刘惠子 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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