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宜秀区人民法院在安庆市宜城医院骨科病房,采取便民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管某与尹某曾于2014年5月中旬在宜秀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管某发现尹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曾经购买了一辆汽车,但在二人离婚过程中对该财产的分割却未有约定,因此管某诉至法院,请求对该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电话联系了解到,尹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痊愈需要至少半年以上。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及与原告沟通,法院选择7月29日在医院病房开庭,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也能提高办案司法效率。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采取多轮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尹某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