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农村五保对象买保险
8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福事科获悉,为缓解农村五保对象因意外、因病住院带来的经济压力,提升五保对象生活质量,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我市在市辖区建立农村五保对象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据介绍,农村五保对象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就是为辖区农村五保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强弱势群体抵御意外风险能力。投保的方式将由各区民政局统一投保,保费标准为每年每人180元。参保费用的筹集将由市级福彩公益金占70%(240534元)以及各区自筹的30%(103086元)。截至目前,市区参保人数为1909人,其中迎江区355人、宜秀区999人、大观区380人、开发区175人。接下来,各区民政局将和保险公司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签订后,投保的农村五保对象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的,将赔偿3万元;因意外伤害伤残的,按伤残等级赔付(最高3万元);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最高赔付医疗费1万元;因意外或因病住院,按每人每天80元支付护理津贴,最高给付30天。同时保险公司设立看护基金,并全额用于看护及相关费用的支出。
据了解,这一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民政救助对象的抗击风险和应对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障能力,让辖区农村五保对象更多地享受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一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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