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是各中小学校的招生季,市教育局向全市教育系统下发《关于严肃普通中小学招生纪律的八项规定》,严禁同城借读、招收线下生、超计划招生、“按分计价”收费、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进一步维护招生工作秩序。
《规定》指出,不得超计划招生。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全省统一的电子学籍,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不得招收“线下生”。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招收低于本校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更不得“按分计价”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同城借读和违规转学。确因其家长工作调动、家庭迁移或其它正常原因必须借读或转学者,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或转学手续;不得擅自泄露或向外提供与招生相关的学生个人信息,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禁有偿招生。严格禁止生源学校与招生学校权钱交易或借招生谋取私利;严禁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中考升学率和高考、中考状元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政策。入学以后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对违规招生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违纪招生的,责令整改,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学校当年年检定为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作者:记者 张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