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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城区社区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补助将发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造成大量的社会事务向社区集中,社区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8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政权科获悉,为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自2014年起,我市对城区每个社区每年补助23360元,今年的社区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补助预计本月下旬将发放到位。
 
  据了解,为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及相关规定,自2014年起,市财政在对我市城区各社区每年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增加3360元。对城区管辖2500户以上的社区,每年补贴工作经费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2500户以下社区每年补贴工作经费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社区工作经费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市、区两级财政按7:3的比例承担。
 
  至今年7月底,城区共有社居委133个,其中迎江区40个,大观区42个,宜秀区35个,开发区16个。据悉,2014年市财政安排城区社区工作人员补助经费共3106880元。其中迎江区911040元,大观区981120元,宜秀区817600元,开发区397120元;市财政补贴社区工作经费共349.3万元。其中迎江区104.3万元,大观区116.2万元,宜秀区80.5万元,开发区48.3万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保障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外,我市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同时我市还关心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立足岗位,自学成才,支持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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