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为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增强其平等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和研究生都可一次性获得补助。
补助标准具体为: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而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低保或贫困证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和研究生,即日起可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市、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统一安排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所在市残联(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县级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大学生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在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后,按规定程序相关单位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
据悉,去年我市共有149名残疾学子享受到这项补助。
作者:郑伟伟 李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