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盗窃罪获刑七年九个月
被告人汪某某,因涉嫌盗窃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案,迎江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起子5把、“7”字型撬棍、老虎钳子、锤子、裁纸刀各一把,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汪某某退赔盗窃所得赃款2972元。
2014年4月7日22时许,被告人汪某某至安庆市沿江中路原活塞环厂内,以破坏性手段对安装在该厂宿舍墙壁上正在使用中的中国电信5510J03901电缆交接箱实施盗窃,盗得交接箱内跳线、电缆及三块白色端子面板(经鉴定,造成损失价值73945元),造成220户正在使用的电信用户通信中断。后经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抢修,于同年4月11日19时恢复网络通信,网间通信中断81小时。
2013年12月11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汪某某至安庆市大南门探花第附近,使用电杆登高脚扣攀爬电线杆,将长约30米武汉长飞24芯移动宽带光缆(经鉴定,价值223元)剪断盗走,后在剪断其他光缆时被前来抢修的工作人员予以制止。2014年2月2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汪某某至安庆市鑫汇广场一居民楼一楼车库内,趁小区保安不备,徒手掰开被害人汪某停放在车库内的一辆捷安特ATX690-D自行车(经鉴定,价值1965元)车锁,骑车离开。后将该车拆卸,当作废品予以销售。2014年3月5日凌晨,被告人汪某某至被害人祖某某经营的朱家巷小店,利用“7”字型撬棍、扳手等工具将店铺卷闸门撬开,进入店内盗得“黄山金皖”香烟12包,“利群”硬长嘴香烟9包,黄山新制皖烟8包(经鉴定,共价值584元),用于个人吸食。2014年3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汪某某为便于盗窃安庆市8号码头停放的废弃公安艇内铜质零件,用打火机将船体引燃,后逃离现场。同年3月16日,汪某某再次潜入旧艇,利用扳手等工具盗得艇内被火烧后裸露的铜质零件20余斤,当作废品予以销售。
2014年4月15日零时40分许,被告人汪某某至本市沿江路被害人段某某经营的一糖酒店,利用“7”字型撬棍、扳手等工具将店铺卷闸门撬开,进入店内,准备将店内“黄山”、“利群”等品牌香烟共计68条(经鉴定,共价值6950元)盗走时,因触动店内报警装置,被当场抓获。
作者:胡芳 记者 周国庆
相关新闻
- 看管车库,当环卫工人,自己养活自己靠劳(2014-9-25 17:30:23)
- 垃圾箱被拆除 残物清理不及时(2014-9-25 17:29:57)
- 因为婚宴 恋爱七年未能走到幸福彼岸(2014-9-25 17:29:37)
- 刺鼻气味弥漫校园校方:不是材料质量原因(2014-9-25 17:29:08)
- 9台赌博机藏在居民楼(2014-9-25 17:28:36)
- 今明多云天气“驻足”安庆(2014-9-25 17:24:38)
- 斑马线前,请让行人先走(2014-9-24 18:01:14)
- 遭到网络侮辱 该怎么办?(2014-9-24 18:00:55)
- 站前道路太乱 谁来整治?(2014-9-24 18:00:40)
- 无牌面包车上高速被查(2014-9-24 18: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