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在市老汽车站停车场停车的时候,收费员问她的车辆是否过夜,表示过夜是要收过夜费的。这让她非常疑惑和不解。记者随即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根据安庆市物价局根据《安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七次)精神,下发的《关于我市城区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临时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小型车4小时以内(含4小时)5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大型车4小时以内(含4小时)7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目前,安庆市城区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由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收费停车场所,市保安公司负责收费。据了解,老汽车站(宜城路)停车场是经批准的收费停车场所。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毕长流主任表示,在停车场停车没有过夜费的说法。可能工作人员的说法让市民有些误会。因为道路上的临时停车泊位在20:00———8:00这段时间是不收费的。而停车场则是收费的。收费标准是上述所说的小型车4小时以内(含4小时)5元,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
作者:李大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