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枞阳县检察院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刘某驾驶小型客车由安庆往铜陵方向行驶,驾驶过程中,刘某竟然脚穿拖鞋驾驶车辆,且速度较快,他的这一行为终于酿成了一场大祸。当车行至枞阳县金社乡某路段时天色已晚,在与对面车辆会车的一瞬间,刘某因速度较快躲避不及,将路上行驶的吴某撞倒在地。这一撞,更让刘某惊慌失措,他慌乱中将油门当成了刹车,车辆瞬间像脱缰的野马,当即冲过路边绿化带,将在路肩干活的吴某某撞倒,造成吴某某当场死亡。吴某后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有关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次疏忽,两条生命,刘某的行为带来的是惨痛的教训,在此,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驾驶过程中务必严守规则,小心谨慎,切不可违规违章,麻痹大意。
作者:杨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