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企业活力,日前,潜山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在2014年12月底前,全县涉企收费实行清单制度,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根据该《通知》,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以及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均属清单内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纳入清单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逐项提出清理意见,同时说明开展此项工作和收取此项费用的政策依据。该县将在各部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清理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将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并对社会公布实施,从而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