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养狗伤人 主人担责

未成年人看到别人家里养的小狗,想过去看看,没想到小狗突然咬人,这种情况下狗的主人该不该担责呢?11月5日,太湖县法院给出了答案。
 
  2014年6月20日,家住太湖县城西乡的吴某(未成年人)随父母去外婆家吃饭。吴某吃完饭后在路边玩,看见外婆邻居刘某家有条狗,遂准备上前看看。谁知狗看见生人走近,将吴某手指咬伤、身上抓伤。吴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花去医疗费若干。随后,双方为此事争吵不休,原告吴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案后,向被告刘某宣传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多次做原、被告双方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在开庭日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赔偿吴某各项费用共计1200元,当庭一次性付清。
作者:叶茁 记者 周国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