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午,安庆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的民警在城区菱湖南路与棋盘山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位市民满脸通红地骑着摩托车,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
中午一点半,正是午饭结束的时间,民警潘鸿在路口执勤时突然看到,驾驶员李某满脸通红,骑车踏板摩托车向他驶来。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潘鸿同期声)发现当事人面部泛红,涉嫌饮酒驾驶,我们对当事人李某进行网上驾驶证查询,发现李某属于无证驾驶。
除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外,李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毫克,已经构成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现场李某也承认了,自己无证饮酒驾驶动车的事实。
(同期声)你中午在哪喝了酒?
(李某同期声)和朋友在棋盘山路,和三个朋友。
(同期声)喝了多少?
(李某同期声)喝了一两酒,我是在我家旁边,就是稍微歪一下,点点路,不是讲把车子开哪里去。
(同期声)车子是不是你的?
(李某同期声)车子不是我的,是我老婆的。
李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受到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饮酒驾驶机动车将处以1500元罚款,车辆未年审罚款200元。为了图一时方便,无证骑车去赴宴,某付出的代价可不小。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潘鸿同期声)提醒广大驾驶员,年关将近了,大家应酬比较多,我们理解,但是提醒大家,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安庆广播电视台《天天直播》记者章夏乔、特约记者胡冠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