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安庆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方案围绕严格“双控”目标责任、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实施节能降碳工程、抓好抓实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夯实节能工作基础等七个方面细化目标、路线图及责任部门。
方案提出,2014-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8万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控制在2.7%以内;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别下降2.5%、2%以上,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3.5%、3%以上;2014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较2013年分别减少3.2%、2.91%、7.0%、9.0%以上,确保完成省下达年度减排目标任务,2015年确保完成“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方案指出,要从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大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优化能源消费配置、严格环保倒逼产业升级等方面推进结构调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6%左右;对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
方案提出,要实施行业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三个方面的节能降碳工程。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万家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深入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实现年度节能20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15年实现99万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任务。
方案要求,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到2015年,所有县级行政区及重点流域的重点建制镇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所在镇达到75%。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到2014年底前,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2783辆;到2015年底淘汰安庆城区落后工业燃煤锅炉257蒸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