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午,记者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以外环北路、中心城区污水厂网一体化、下浒山水库三个项目作为我市PPP试点工作的突破口,积极探索,规范运作,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在首批试点项目成功实施的基础上,总结推广。2016年7月起,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拓展到综合交通、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文体教育、农田水利、社会事业等各领域。
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市《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
据了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意见》指出,积极采用PPP模式,在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择优选取项目,分类推进、试点先行,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与运营。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完善投资、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体系,不断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
《意见》规定,按照PPP模式运作的项目,要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理分摊风险,需由政府支付的项目费用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设项目应根据不同的回报收益机制,按照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三种分类,采取适宜的PPP模式推进,做到既维护公共利益,又保护社会资本合理收益。经营性项目主要采用“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方式;准经营性项目主要采用“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和政府补贴相组合的方式;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采用政府向社会投资人购买服务或创新其他方式。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及管网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公共交通、停车场(楼)、城市园林绿化、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园区基础设施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农田水利、健康养老、社会事业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
《意见》规定,PPP模式实施分为三个阶段:一、今年6月份前为试点先行阶段;今年7月份———2016年6月份为总结推广阶段;2016年7月份起为全面运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