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市区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2万余箱,刑事立案3人。
去年11月中旬,我市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百日整治”专项活动,活动持续至今年2月20日结束。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严查批发企业超量违规储存、库外私存及转包分包、出租库区等现象;强化行为管理,严打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对情节恶劣者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强化过程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规范,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实现计算机管理流向登记档案,定期核查库存实物,做到账物相符,落实详细的产品流向报告制度。
目前,我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批发企业已关闭退出。全市(不包括宿松县)共有13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其中市区有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