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难”是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一大共性问题。2月27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与一当事人斗智斗勇,巧妙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文件。
2月5日,原告许某来到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张某欠其91万余元的借款。从诉状上看,张某正在外地,由于时近年关,承办法官按原告提供的地址将诉讼副本、开庭传票等文件邮寄给被告,不料被退回,且退回便条上写明“此人常住枞阳”,法官随即按照被告住址“按图索骥”,还是没有找到被告张某。承办法官从原告方了解到,张某在枞阳县城经营一家炒货店,其家人在店内,可据此找到张某。
2月27日中午时分,承办法官来到了该炒货店,见一名女子在店内,法官问她是不是张某老婆,该女人回答“不是”。然而就在承办法官出去找人辨认期间,该女子(后经证实为张某老婆)不知去向。当法官来到炒货店最里间的一间屋内时,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床上,法官随口问了一句:“张某,你在家啊?”该男子一愣,法官判断此人极有可能就是张某。经过与身份信息比对,证实他就是法官要找的当事人。承办法官随即向张某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使其认识到自己回避诉讼的错误,并当即签收了法院开庭传票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