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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问题”音箱退货难 经协调商家退还货款

2015-3-25 19:28:17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3月18日,家住潜山县梅城镇桃园路的汪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不久前,我在网上购买了一台品牌音响。货到时,快递员要求先签字,再收货。我拆开音箱包装调试时,却发现音响上的指示灯不亮,开关失灵,而且还无法充电。

  汪先生今年70多岁,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与邻里一些老人们跳跳舞。汪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他曾在网上买过一台品牌音箱,用了之后,感觉很好,就推荐舞伴买一台,并由他代为购买。

  汪先生说,于是,他在网上商城购买了一台同品牌的音箱。几天后,快递公司送货员将货物送到。签收时,他要求先看货物,再签字,但快递员告知“按照公司规定,必须先签字,再收货。”无奈之下,其没验货就签收了。快递员离开后,汪先生试用了一下,结果发现音箱指示灯不亮,开关失灵,而且还无法充电。

  发现这种情况后,汪先生便打电话给商家,要求退货。第二天,厂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发现音箱质量的确有问题。但在验收货物时,工作人员告诉汪先生,由于缺少“对录线”,不能退货。

  “昨天验过货后,所有物品都装在包装盒里,一直没动,怎么可能会少?并且我家有一模一样的音箱,也没有‘对录线’。”汪先生说,不管他如何解释,但工作人员还是以“货物残缺”为由,拒绝退货。

  汪先生说,他只能继续打电话找商家。一直拖到第5天,商家才回复:不能退货或者退款,只能返厂家维修,并且还要承担维修费用。“对此,我不能理解。”

  接到汪先生的反映后,记者将相关情况向潜山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反馈。潜山县消费者协会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并表示:“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所购的商品与消费者的要求不相符,在7天之内,可无条件退换货。况且,商品本身就有质量问题,责任在商家,应换货或者退款。”

  经过协调,商家将货款退还给了汪先生。

  潜山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网络购物正逐渐成为人们主要的消费方式。通过网络购得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者对商品本身不满意,消费者要保留凭证。另外,也可以与商家进行沟通来解决问题。一旦协商不成,消费者要及时向管理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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