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来不得半点疏忽大意,一七旬老翁因乱吹烟灰引发森林火灾,此案经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3月25日判决生效。
被告人李某今年75周岁,2013年3月6日上午,李某携带农具、打火机、黄烟筒等到太湖县汤泉乡黄岗村花屋组“斯家湾”山场下自家的农田干活。休息时,李某坐在田埂上抽黄烟,随意将未燃烧尽的黄烟灰吹落在面前的芭茅丛里,含有火星的黄烟灰将田坝上的芭茅引燃,引发“斯家湾”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8.27公顷。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受害农户考虑到其年老体弱,同意免除其的赔偿责任并表示对其谅解,又系初犯,故法院依法从轻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