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太湖县残疾人金道华在县残联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家中填写了《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申请登记表》。他表示,自己长期享受社会关爱,希望自己的生命也可以在爱的奉献中延续。
今年56岁的金道华出生于太湖县江塘乡龙山村的一个农民家庭,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初中毕业的金道华就在建筑工地上打工,赚钱补贴家用。19岁那年,在一次搬运物品时,金道华不幸被重物所伤,造成下肢严重受损瘫痪,自此便开始了长年卧床的生活。
由于肢体残疾,金道华无法工作,家庭的经济来源只能依赖老母亲务农,生活十分贫困。当地村委和县残联在了解金道华家的情况后,将其列入了五保家庭。考虑到金道华家房屋老旧,县残联还联系了太湖县烟草局等单位筹措资金,为其翻盖了新的住房。
今年3月初,金道华看到报纸上刊登一则消息,了解到我国一些医学院校极其缺乏教学、科研用遗体的现状,便萌发死后捐献遗体作医学研究的念头。哪知当他把此想法告诉母亲后,却遭到了母亲的坚决反对。“她认为我这样做违背了中国几千年亡人入土为安的理念。”金道华告诉记者。
母亲的反对并没有让金道华放弃,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反复做母亲的思想工作。金道华对母亲说,他自瘫痪卧床以来,受到了很多的照顾和帮助。“每年过年前,村委工作人员都要来家看望我,给我钱还给我买东西;周边邻居知道我不能出门,只要不忙,都常来我家陪我聊天谈心;一些爱心人士还不时来我家给我捐款捐物;我的残疾辅助器具坏了,只要告知县残联一声,他们立马派人来给我免费更换。我能够活到今天,不仅是因为母亲将我照顾得好,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帮助。”
通过再三劝说,金道华的母亲最终同意了儿子的想法。随后,金道华与县残联和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申请捐献遗体。3月27日,金道华填写了《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