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考中招方案出台 公办普高今秋停招择校生
4月9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省中招政策进行了一些变化,从今年开始,普通高中停招择校生,且省级示范高中至少80%的招生计划须分解到各初中。记者从我市教育部门了解到,参照省教育厅公布的政策,具体在我市落实执行的中考招生方案将于本月公布,提醒考生和家长留心关注。
省示范分解指标不低于80%
对于中考招生政策,不少学生和家长更关注“知名高中”到校的招生指标是多少、加分政策是什么。
今年我省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15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8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100%的指标分解。
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调动各示范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
六类考生可享受加分
据悉,今年我省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包括:《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进一步清理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中考加分政策,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取消“三限”择校招生政策
按照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
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各地公办普通高中要取消之前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择校生招生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
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同城范围严禁借读
此外,省教育厅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并进行追究。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民办普通高中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买卖学籍,不得委托其他学校代为招生或为其他学校挂靠学籍,严禁以其他学校名义进行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因违规招生等受到省教育厅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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