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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窜多次作案 网吧大盗终落法网

  近日,宜秀区检察院对一起跨省盗窃电脑配件和买卖赃物的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日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盗窃电脑配件的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销赃的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实施盗窃的被告人吴某某、梁某某、莫某均来自于广西罗城县的一个小山村,成长于偏远地区的他们,走出大山,不是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改善贫困的生活,而是组成一个犯罪团伙,跨省流窜,在各地网吧从事偷盗行为。他们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有人驾车,有人望风,有人实施偷盗,假装上网进入网吧后,趁人不备打开电脑主机箱,将箱内的CPU、内存条电脑配件盗走,整个过程手法娴熟,操作时间不到五分钟,三名被告人在广东、江西、安徽、湖北四省多地多个网吧内疯狂作案,盗窃CPU、内存条总价值高达25万余元,犯罪数额巨大,极大地危害了当地人民的财产安全。而这些被盗的CPU、内存条基本被吴某某等人销赃到被告人周某某在深圳某电脑城经营的配件店,这种明知是赃物仍以低价收购的行为替盗窃犯罪提供了温床,同样性质恶劣。

  此案的三名被告人吴某某、梁某某、莫某以前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处过相应刑罚,此番再次盗窃,可谓是屡教不改。正是由于他们的盗窃地点均是人流量相对较大的网吧场所,他们一出手便是偷走几十套配件,拆除简单,携带方便,以至于他们屡屡下手又屡屡得手,对当地治安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作为一家电脑店的老板周某某,本有着稳定的经济来源,却以身试法,频频收购吴某某等人低价出卖的电脑配件,助长了网吧大盗的嚣张气焰,自己也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让人叹息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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