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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前教育第二个“三年计划”正式发布

  4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我市正式发布《安庆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到2016年全市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5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

  新建、改扩建公办园145所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三年来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80所。

  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共同发布的《安庆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要求,到2016年全市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5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5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创建省、市一类幼儿园8所。

  每乡镇至少建一所公办园

  “虽然新建了不少幼儿园,但在农村地区,对公办幼儿园的需求较大。”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划,到2016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确保安庆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

  按照“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园”的要求,实施“一镇一园工程”,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改扩建幼儿园,采取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的形式扩大村级学前教育资源。

  加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举办以及回收、补建等作出具体规定;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办成公建民营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开办公办幼儿园。

  扶持民办园向普惠性发展

  按照统计数据,全市274所独立幼儿园中公办园120所、民办园154所。“如何促进民办幼儿园更好地发挥普惠性作用,是第二期行动计划的一个重点工作内容。”该负责人表示。

  计划要求各县(市、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各县(市、区)将在2015年底前出台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

  加强对看护点的动态管理

  目前,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依然有不少小型幼儿看护点。计划指出,各地要将已经开办但目前尚未达到民办幼儿园准入标准的规模较小的民办托幼机构纳入看护点,进行挂牌并实施动态管理。到2016年底,允许保留少数A类看护点,取缔B类和C类看护点。

  遵照学前教育规律,对依托农村村级小学或教学点现有富余教室和教师资源设置的附属园(点)予以挂牌,实行相对独立管理,并添置户外大型玩具及必要的保教设备设施,按照学前教育规律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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