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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遛狗别把公德“遛”丢了 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2015-6-2 14:55:47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5月29日,市民韩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在我市莲湖公园、菱湖公园等公共场所,宠物犬随处可见,其中有不少大型犬也都没有被绳子拴住。狗咬伤人、污染环境、犬吠扰民等现象时有发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韩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在我市莲湖公园、菱湖公园等公共场所,每天都能看见一些市民遛狗。与此同时,狗咬伤人、污染环境、犬吠扰民等现象时有发生。“昨天(5月28日)傍晚,我在莲湖公园散步时,亲眼目睹着一条没有拴绳的宠物犬,追着一名小男孩跑。小男孩当时已被吓哭了,幸好狗主人及时赶到,才避免一场危险事故。”

  5月29日傍晚,记者在莲湖公园看到,各种各样的宠物犬跟随着主人散步,有泰迪、京巴等小中型犬,也有哈士奇、金毛等大型犬。记者发现,近一半的狗主人没有将自己的宠物犬用绳子拴住。在靠近科技广场位置,不知什么原因,一只大型犬朝着市民吼叫,显得异常凶猛,过往市民纷纷避让。此外,还有不少宠物犬成群结队追逐打闹,随地大小便,引起市民们的反感。

  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子告诉记者,她在小的时候,曾被狗咬过。“现在每次遇到那些没有被拴住的大型犬,都会害怕,生怕这些狗会突然发疯咬人。”

  “狗毕竟是畜生,没有人一般的意识。”在公园散步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每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好生活环境,建设好自己的家园。“作为狗的主人,在享受乐趣的同时,需要拥有一份社会责任心。”

  菱湖南路一家宠物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他们店的生意很不错,一些体型较大的狗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喜爱。这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豢养宠物犬时,一定要购买相应的训狗工具,如绳栓、狗圈等,防止狗乱咬人。

  2013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该通告明确规定了饲养人的合法身份,饲养数量不得超过一条。饲养犬型应为成年体高40厘米以下的小型观赏犬,不准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此外,饲养人养狗还必须遵守十条规定,其中包含:不得占用公共场地;犬只出户应挂免疫标牌、束犬链或者戴嘴套,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带犬只不得进入公共绿地、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

  采访中,有不少市民称,该通告的执行力度和效果无法令人满意。“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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