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确定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启我市依法治市新篇章。6月5日,记者从市人大了解到,目前我市立法议题已进入征集阶段,未来两年有望出台一至两个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将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目前,市人大已向我市涉及这三个方面事项的20多个市直单位发出了《关于征集立法议题的通知》,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立法议题。
“6月20号,立法议题征集结束,我们根据轻重缓急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着手制定近期立法计划和长远立法规划,逐步推进,保障立法质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年胜告诉记者,“初步计划在两年时间中出台一至两个地方性法规。”
立法程序则根据《立法法》进行,由我市“一府两院”、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等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的议案,然后由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排出立法计划,各专门委员会经调研后由法制委员会审查,最终上市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地方法规形成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为我市依法治市提供更有利的保障。金年胜向记者解释:“以菱湖风景区建设、保护为例,早期我市已有相关规划意见,但是基于发展的需要,对有些规划进行了变动、修改,比如风景区内的商业建筑等;如果针对菱湖风景区出台地方性法规,那保护力度就大不一样了。”
作者: 江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