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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备忘录:辞职后,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5-6-27 12:04:09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6月7日上午,市民吴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今年4月,我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到外地创业。现在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知道如何提取?

  吴女士说,她以前在安庆市一家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为我办理了‘五险一金’。”

  “今年4月初,我从这家单位辞职,来到广州自行创业。”吴女士说,经查询,得知我在原单位工作时,公积金帐户上有1万多元。“我现在想提取原单位工作时的住房公积金,不知如何提取?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

  6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一名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本人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这名唐姓工作人员说,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一、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三、提取人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四、提取人单位填制并加盖印章的“安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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