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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黄女士:我家的产权证为何无法办理?

2015-9-16 19:12:12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资料图片

  9月10日,市民黄女士向安庆晚报反映称,自己家原本一直租住在沿江东路防洪墙附近东房所的公房里。2000年,为了修建防洪墙,他们家所租住的房屋被征迁了,并被重新安置到了江花小区。随后,黄女士先后从当时的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开发商以及东房所手中将该房屋的面积分批购买了下来。可是,当黄女士前去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这让黄女士感到很是郁闷。

  投诉人:分三次将房屋的全部面积购下,却无法办理产权证

  黄女士向安庆晚报记者介绍说,当初他们所租住的东房所的公房面积为63.604㎡。拆迁后,他们就被安置到了江花小区。“但是新建的小区内并没有相同面积的住房,最小的面积只有78.12㎡。如果我们家想要继续租住东房所的63.604㎡,那么就需要将这处房屋内多余的14.516㎡的面积购买下来。”黄女士说:“而且根据当时的政策照顾,我们是可以享受10㎡以内的优惠价。”为了继续租住这套房屋,黄女士就根据相关政策,在负责当时拆迁工作的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手中以550元/㎡的优惠价格购买了10㎡的面积。随后,其又以当时的市场价在开发商手中将剩下的4.516㎡也购买了下来。

  就这样,2003年,黄女士搬进了江花小区。在这套78.12㎡的房子内,除了她自己所购买下的14.516㎡的面积之外,她每个月仍然需要向东房所缴纳63.604㎡的租金。

  2015年7月份,黄女士从东房所的手中又购买下了63.604㎡的面积。至此,黄女士终于拥有了该套房屋的全部产权。

  房子购买下来之后,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向黄女士提供了一份房地产权利人为“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房地产权证,并告知黄女士只要拿着当年的拆迁协议和相关的安置证明就能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了。可是当黄女士前去办理房产证时,却被房产部门拒之门外。“房产部门称该房屋中63.604㎡的产权属于东房所,另外14.516㎡的产权属于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那么按照规定,我应该是从这两个产权人手中购买。而实际中,我房子的4.516㎡部分却是在开发商手中买的,所以无法办理证件。”黄女士无奈的说:“最后,房产部门还告诉我说,如果想要办理证件的话,就必须出具由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所开具的4.516㎡的收据或者发票。”

  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得又找到了当年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但是这名负责人却称,该部门现在早就已经不存在了,根本无法开具发票或收据。另外,由于房子的这部分面积并非他们出售,他们也无权开具这份发票。”

  就这样,黄女士的事情被一拖再拖,一直无法办理。对此,黄女士无奈的说:“当时我们也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分别在这两个地方购买的。现在我们家明明已经买下了该房屋全部的面积却无法办理产权证,这让我们很是头疼。”

  房产局产权科:产权不清,不符合办理产权证规定

  9月10日下午,安庆晚报记者就黄女士的情况咨询了我市房产局产权科。对此,该科的一名尹姓科长告诉记者说:“实际上,黄女士所居住的这处房产此前的产权人分别是东房所和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那么根据相关政策,黄女士如果想要购买这处房屋,就需要提供自己从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东房所购买房产的相关收据或发票。然而,黄女士却只能提供10㎡的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发票,另外4.516㎡则是当初房地产开发商的发票。所以黄女士的情况属于产权不清,是不符合办理产权证规定的。”尹科长说:“如果黄女士想要办理产权证,则需要提供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4.516㎡的售卖票据或是证明开发商售卖该房屋的合理证明。”

  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愿意提供当年的档案资料

  9月11日,安庆晚报记者又陪同黄女士一同找到了当年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一名汪姓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当年为了修建防洪墙,政府部门成立了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该片房屋的拆迁。由于还迁之后的面积与原房屋面积存在出入,所以为了照顾居民们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我们可以在10㎡以内对居民们进行优惠,其他部分则需要按照市场价在开发商手中购买。”

  “在居民们安置工作结束之后,考虑到这一情况可能会给居民们办理产权证造成不便。所以当时政府部门还就此事召开了协调会,我们也将所有的情况以及协议都交到了房产局进行备案。这样一来,很多居民们都顺利的办理了房产证。黄女士现在所出现的问题,可能是由于时间久了,后来的经办人不了解当时的情况所造成的。”该负责人说:“当时我们也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所以将所有的房屋产权都写在了我们办公室的名下,但这只是过渡,并不能说明房屋的产权是属于我们的。而且现在我们这一部门早就已经不在了,要让我们开具这4.516㎡的收据或发票显然是不可能的。”

  由于双方各有说法,黄女士的情况仍然无法解决。无奈之下,记者只好再次联系了房产局产权科的尹科长。经过沟通,双方最终表示,愿意对此事之前的相关档案进行调阅,以便尽快解决黄女士的问题。对此,黄女士也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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