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以跳楼为幌子实施敲诈勒索的被告人庞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2014年10月31日晚,被告人庞某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渡江路阳光三期建筑工地,攀爬至3号楼外墙脚手架25层,一边喝酒一边声称其女友骗走了其人民币1万元,若不给1万元就要跳楼自杀。110巡警、120救护人员、消防队员等迅速赶到现场,庞某对大家的劝说置若罔闻,工地负责人出于安全考虑,便从窗口处递送给庞某人民币9000元,其拿到钱又提出要喝酒,后趁众人不备消失在夜色中。庞某在尝到了甜头后,又辗转至江苏、四川两地采取同样方式作案两次,共骗取人民币19800元。最终,在四川故伎重施时被周边群众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