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他人在背后说其坏话,现年63岁的妇女张某将同村的另一女性朱某打成轻伤。10月28日,宿松县人民法院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张某系九姑乡人,丧偶。今年6月30日早上,张某在自己家后面的一处鱼塘洗衣服时,看见被害人朱某也在那里洗衣服,因之前听说朱某在其背后说她跟别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是上前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随手拿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朱某头上和嘴上各打了一下,致朱某牙齿被打断四粒,鼻骨线性骨折。经宿松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5年7月20日,张某在家中被宿松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案发后,张某赔偿朱某各项损失2万元整,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