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公司委托王某前去结算货款,拿到货款后王某却动了小心思,没有立即将货款上交。拖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王某将货款部分上交,剩下的货款准备用作自己生意的周转资金,可没想到打好的“小算盘”却被察觉。
2015年9月2日,安庆某化工工贸有限公司来到菱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自己公司的员工王某受公司委托前往公司客户处结算货款,但在收取了139438元货款后,王某却没有及时上交给公司,而是用于其个人经营资金周转。接到报案后,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依托情报研判、话单分析等手段,通过蹲点守候,11月15日在安庆市城区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为受害人挽回损失8万余元。
经过调查得知,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安庆某化工工贸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货物共计销售给13个客户,金额达193998万元,而这笔货款王某并未上交给公司。2015年2月至3月,王某从之前货款中拿出107010元上交给公司,直到目前尚有86988元货款未上交。
另外,经查证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王某将怀宁某混凝土有限公司33678元货款、安徽某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8860元货款、安庆市某建材有限公司30510元货款共计73048元收取后,也未及时上交给公司,而是用于他个人在外收购液压油等油品的资金周转,准备待油品销售给安庆市各修理厂、加工厂后再上交至公司。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菱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家人已经积极配合退还了8万余元赃款,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