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超限率30%以上的两轴、三轴、四轴车辆和车货总重在55吨至75吨之间的五轴、六轴车的处罚力度
●对车货几何尺寸超限运输的车辆处罚标准和车货总重超限运输的车辆从重处罚情节进行微调、细化
●增加对逃避执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3月1日,修订后的《安徽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公路管理机构超限运输处罚部分)在我市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超限处罚落差,加大对超限率30%以上的两轴、三轴、四轴车辆和车货总重在55吨至75吨之间的五轴、六轴车的处罚力度。对超限不严重的,处罚幅度与原来维持不变。同时,对车货几何尺寸超限运输的车辆处罚标准和车货总重超限运输的车辆从重处罚情节进行微调、细化。修订后的标准充分体现了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相当的原则,有效地保证了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
自由裁量权新标准修订调整了处罚落差,加大对超限率30%以上特别是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的处罚力度,超限率越高罚款越多。以五轴车超限率10%-50%为例,以前实施标准的罚款额为500至1700元不等,新标准实施后罚款额提高为500至14500元不等。而限载55吨的六轴大型货车只要超限运输,新自由裁量权标准罚款金额由原先的最低200元调整至500元,并将按照超限率递增。新标准还增加对逃避执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将锁车逃离妨碍执法“3小时以上”改为“2小时以上”,对于锁车逃离妨碍执法2小时以上、强行闯卡、暴力阻碍执法等情节之一的从重处罚,可处2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