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经营过期或劣质食品等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8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小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利用近5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校园及其周边3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为重点,以销售价格五元以内的儿童喜欢购买的小食品,如“五毛”、“一元”的油炸食品、面制品、膨化食品、饮料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杜绝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各地要认真开展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现场检查、监督抽检和案件查处,重点解决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经营问题、进货渠道不明和索证索票不全问题、经营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问题。并着力规范经营者场所、设备、工具、容器等食品经营条件。
另外,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应组织一次食品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追查源头,依法进行处理。各县(市)要在校园及周边抽检儿童喜欢消费的各类小食品20批次以上;各区要在校园及周边抽检儿童喜欢消费的各类小食品15批次以上。同时还应积极组织一次对经营者的培训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的编印和发放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