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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赔偿上了黑名单 出行不便“老赖”被迫还款

  3月15日,被执行人丁某甲委托其代理律师赶到迎江区人民法院,主动与承办法官商谈其在该院的一起执行案件。商谈过程中丁某甲的代理律师表示,因丁某甲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其外出不能乘坐火车、飞机,探亲受限,因此愿意主动协商此案。

  此前,丁某甲与丁某乙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迎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判令被告丁某甲赔偿丁某乙83185.26元。判决生效后,丁某甲未履行相关义务,2015年7月3日丁某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丁某甲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庭依法采用强制措施,查封被执行人丁某甲一套房产,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但丁某甲依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因出行不便,丁某甲感受到了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迫于出行受限、舆论压力,丁某甲主动委托代理律师到法院与承办法官协商此案,请求删除失信信息。经双方协商,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支付77000元了结此案,法院也在第一时间删除了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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