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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日期确定

市区(含大观、迎江、宜秀、开发区)定为4月16日至17日,各县(市)考试日期自定。市区考点安排在各省示范高中

  考试科目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

  因肢残丧失动手能力的考生和因伤病住院治疗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考

  本报讯 今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日期确定,市区(含大观、迎江、宜秀、开发区)定为4月16日至17日,各县(市)考试日期自定。市区考点安排在各省示范高中。

  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初中毕业生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试科目,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考试的内容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新课程标准,主要考核初中阶段学生应掌握的基本实验技能和规范化操作。市区每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15分,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成绩按分值转换为A、B、C、D四个等第评定,15--13分为A,12--10分为B,9--7分为C,6分以下(6分)为D,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因肢残丧失动手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伤病住院治疗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按理科实验总分的70%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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