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4月5日,怀宁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了公诉。
2014年5月份,王某找到蔡某(另案处理),让其帮忙虚开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王某通过手机将安徽某软包装有限公司的开票信息发送给蔡某。几天后,王某收到这五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均为安徽某软包装有限公司,开票方均为湖北某包装有限公司。
2014年6月份,王某又通过QQ与蔡某联系,让其再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事情办成后,王某通过网银支付蔡某3000元费用。
经依法查明: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56万元,税额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