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3日傍晚,合安高速桐城收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时被撞,由于撞到行人的车辆驾驶员未保护好现场,致使受害人随后又被后方来车多次碾压,死者身份无法辨认。
3月31日,经过安庆市公安局有关机构的技术鉴定,确认两辆车上残留的人体组织与受害者的DNA完成相符。目前,死者的身份警方仍在调查之中。
今年2月23日晚18时47分,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看见一辆轿车将一行人撞飞,车上自带行车记录仪记录了整个过程。民警断定是在合安高速往桐城方向的出口附近,并火速赶往现场。事故现场位于安庆市境内合安高速下行线95KM+700M处桐城收费站附近。事故民警赶到事发地时,看见一具尸体高度毁损,碎裂的残躯躺在往合肥方向96公里处中间行车道上,现场惨不忍睹。
现场一名男子李某称人是他撞的。据驾驶员称:他发现一名男子突然从中央的护栏绿化带窜了出来,欲横穿高速公路,已来不急采取紧急措施撞了上去,向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下车后发现倒地的行人已被多车碾压。
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验检查,并提取了有关的痕迹物证。
案发后第二天,该大队及时呈请安庆市交警支队法医室法医对死者的身份予以检验,同时安排另一小组警力对事发地段的监控予以调取查询,并及时与第一报案人取得联系,要求其提供自带行车记录仪证据。
民警立刻对离事发地点400米处的一车牌识别系统进行调取,通过测算车速和时间,初步锁定了五十辆嫌疑车辆,大队民警分派多组对五十辆嫌疑车辆进行逐一的比对排查,最终锁定皖HE97**黑色吉利轿车和一辆皖A330**大巴车经过事发地时间和事故发生时间接近和吻合,并在两辆车车身上提取到了可疑的人体组织。
3月31日,经过安庆市公安局有关机构的技术鉴定,确认两辆车上残留的人体组织与受害者的DNA完成相符。至此合安高速“2016.02.23”亡人事故圆满告破。
承办该案件的民警介绍,该起案件中的碾压行人嫌疑车辆驾驶员李某某、顾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且没有及时报警的行为,将会为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撞到行人的车辆驾驶员李某因超速行驶且发生事故后,未保护好现场,致行人遭多辆车碾压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