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安庆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依法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方面,我市广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在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免费为婚检单位设立了服务窗口,及时通报婚姻登记信息。贯彻落实《收养法》,帮助收养家庭解决收养子女的身份、户籍等问题,依法维护收养子女在入学、就业、遗产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在加强妇女儿童救助工作上,我市开展了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以及“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一系列活动。完善民政、公安、城管联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巡查力度。坚持源头防控,做好属地管理和帮扶工作。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659人次,初步实现了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目标。同时组织我市社工积极申报民政部孤儿救助项目,支持安庆市爱群社工组织开展“大爱之行”——关爱自闭儿童居家照护项目。
此外,我市还构筑妇女和儿童的关爱网络,将全市符合的困难妇女儿童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五保范畴。为全市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2267名孤儿建立了数据库,落实孤儿福利保障制度,统一孤儿生活养育标准,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每人月均600元、机构养育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月均1000元,2015年共发放保障资金1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