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外侨办证明材料)。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市台办证明材料);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交户口簿、组织委派证明);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5分投档。(须由军分区统一提交证明)。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对于考生申请政策性加分,初中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并落实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