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批适教乐教的本土化乡村教师,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格局,让乡村孩子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记者5月27日从市教体局获悉,我省将从今年起,定向培养全科型乡村教师。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省村小、教学点每校有1名全科型教师。
该培养计划从2016年起,连续实施5年,每年计划培养2500名左右全科型乡村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2000名(小学教育)、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500名(小学教育),并结合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动态调整培养指标。
到2025年,为全省乡村学校培养1.2万名左右全科型教师,基本实现全省村小、教学点每校有1名全科型教师。全科型乡村教师培养,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学制5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学制4年,文理兼招。
报考对象应持有当年公布的招考来源计划所在县户籍。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当年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师范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截至招考当年8月31日,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按国家和省有关享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定向培养师范生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于协议规定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
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服务期内,专科毕业生不得申请普通或成人脱产专升本学习,鼓励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等途径攻读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不得申请脱产攻读研究生,鼓励申请在职攻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