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广播”违规发射不仅干扰了正常广播秩序,给民航通信带来了安全隐患,还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为严厉打击“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6月4日,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我市将自六月起至七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市采取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等措施,着力打击一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监测定位、逼近查找的技术能力,建立有效监测防范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防范此类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和空中电波秩序。
各县(市、区)广电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要从巩固广播电视舆论阵地、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黑广播”的社会危害,进一步增强打击治理“黑广播”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地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切实将打击治理“黑广播”作为当前广播电视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
全市各县(市、区)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监测当地广播电视信号内容,及时发现“黑广播”线索并通报当地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监测、查找、定位,提供证据材料。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优势大力宣传,要一手抓打击治理,一手抓宣传防范,提高社会各界对打击治理“黑广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广播电视网络安全和空中电波秩序的自觉性,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广播电视信号进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处理。要做好非法广播信号的实时监测,组织人员,对广播信号进行全频段全时段监听,确保做到“黑广播”一旦出现即被发现。要对无播出呼号或者播出低俗、涉性医药广告等涉嫌违法违规内容的广播信号进行重点监听,对疑似频率要跟踪锁定。特别是要加强晩间19:00-23:00“黑广播”集中播出时段的排查收测。
同时,还要及时做好违法线索通报协查工作,对监测、排查中发现的疑似非法频率和信号,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部门通报,并协同公安部门开展查找定位和打击处理。要加强违法犯罪证据的收集,在监听鉴别播出内容以及案件执法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取证勘验,并及时完整向公安机关移交有关违法犯罪证据,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惩处提供必要协助。市文广新局组织人员不定期赴各地进行巡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