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大观区检察院侦监科在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中发现,集贤路和花亭派出所行政处罚了四起替考案件。该科及时调卷审查,认为替考的四人有可能涉嫌代替考试罪,当即向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该局随即予以立案侦查,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我市办理的首次替考入刑案件。
替考人员井某某、程某某、张某某、史某某与被替考人员均系亲友关系,在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为帮助亲友顺利通过考试,使用他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冒充被替考人员,后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报警。目前涉案四人均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