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场等候登机时,她一时贪念盗走机场工作人员的手机,没想到登机后还是被警方抓获。8月2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6000元。
经查明:2016年5月4日10时许,被告人林某某在安庆市天柱山机场候机大厅内等待登机时,趁人不备,将机场工作人员胡某某放在该大厅内工作台旁充电的一部玫瑰金色苹果6Splus型手机(经鉴定,价值5592元)及手机套内20元现金盗走,被害人胡某某报案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将被告人林某某在安庆至广州CZ3586航班上抓获,在其座位下搜出被盗手机和现金。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手机及现金已返还被害人胡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561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林某某归案后至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赃物和赃款并返还被害人,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