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内河船型标准化补助政策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252艘船舶符合条件,同时将部分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
2010年和2014年,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分别实施了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程和“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程,共拆解老旧船舶323艘,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船舶50艘。截至2015年底,我市拥有船舶运力1287艘、总载重吨206万吨、平均载重吨1606吨。较2010年,船舶数虽减少9.27%,但总载重吨位和平均吨位却分别上升了57.25%和69.05%,有力地推动了船舶运力结构调整,提升了航运的安全技术水平,提升了船舶的环保节能水平。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时间表规定,“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由于各种原因,我市仍有200多艘老旧船舶未参与“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拆解改造工作,这部分船舶存在吨位小、船型杂乱,部分船舶技术落后、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影响了水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此次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用于内河船拆解、改造和新建示范船的补助政策延续,补助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建内河示范船确已开工但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船舶建造的,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船舶检验机构核查后,统一由交通运输部汇总后报财政部,清算日可延长到2018年12月31日。
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船舶有252艘。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将迅速落实内河船型标准化延续政策,及时解决船型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月22日,省交通运输厅与安庆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安徽省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船型标准化工作纳入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