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启动

  为持续抓好当前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出台了《安庆市建筑施工中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10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专项整治。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增强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建筑高处作业“三宝”合格率、使用率,进一步规范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主体结构立面水平防护等管理,实现“上班安全帽,登高安全带,防坠安全网,有口必有盖,有边必有栏”。通过专项整治,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稳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降低生命财产损失。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具体整治内容如下:一、安全保障措施制定情况。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三、防护设施验收情况。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记录是否完整;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防护严密。四、“三宝”的管理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入场检验手续是否完善,日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备、使用、维护检查以及及时更换等。五、持证上岗情况。六、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严禁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以及饮酒后等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七、执行恶劣天气作业规定情况。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管理处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集中整治。

  《方案》规定,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督查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管理处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若干专家督查组,对各地区的工作开展1至2次集中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检查督查前阶段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力、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和单位予以处罚和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收集各地区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及时向全市通报。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管理处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对建筑施工中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工作收到实效。要加大执法力度,以严格的执法打压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空间,维护良好的建筑施工安全秩序。对情节恶劣、隐患屡禁不止和可能导致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查处。同时,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管理处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区在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和水平,实行差别化精准管理。要从提升建设行业安全保障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强化监管职责、建立长效机制等治本角度,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绩和经验,科学研判、客观分析事故高发的成因,准确查找建设施工管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完善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关键词:专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