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出台。根据规划要求,“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立足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拟启动实施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
具体来看,到2020年,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更加严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相适应,事故总量保持下降态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我市还将全面实施安全监管责任和权力清单制度,理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职责定位,理顺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的职责关系,完善监督管理职责,明晰监管执法责任和边界,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明确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口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要求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同时,还要加强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巡查、应急处置和报备制度,严格实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此外,将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由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下一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并将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