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城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392户、187万平方米。截至10月中旬,已签协议5793户,面积约121万平方米,完成率达90.6%。已完成安置10435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1-9月份,城区累计销售商品住房18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是去年全年的1.35倍。其中,通过房票成交商品住房7829套87.7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由16个月缩短至5.6个月。
棚户区改造是我市十三五期间“五大攻坚战”之一,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今年以来,市棚改指挥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迎难而上,聚力攻坚,以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的姿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同时,棚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惠民生等多重效应逐步显现。
2016年,城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392户、187万平方米。截至10月中旬,已签协议5793户,面积约121万平方米,完成率达90.6%;待签599户,面积约67万平方米。已拆除房屋2771户,面积约65万平方米,完成率为52.1%。已完成安置10435套,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14.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房票安置助力去库存
我市棚改征收实行以房票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产权调换为补充的安置方式。为此,公开征集参与房票安置的楼盘,先后5批44家房企45个楼盘参加房票安置,募集房源1.6万余套。研究制定了房票安置三方监管协议、集体土地门面房征迁奖励、国有土地未登记房屋认定和处置办法、企业房屋房改等具体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房屋产权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婚姻证明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保障房票定价合理,选择3家评估公司对被征收人的所在区域进行“背靠背”评估,市区房票安置价格审核小组对各项目房票价格进行论证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房票制度保障了我市棚改项目征迁工作顺利推进,打通了棚改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稳定了市场预期,遏制了我市房地产投资、建设、销售下滑,发挥了棚改去库存的积极效应,去化周期回归合理。1-9月份,城区累计销售商品住房18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是去年全年的1.35倍。其中,通过房票成交商品住房7829套87.73万平方米,直接带动商品住房销售的大幅增长和去化周期大幅缩短,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由制度实施初的16个月缩短至目前的5.6个月。
社会民生有效改善
我市把棚户区改造与去库存有机结合起来,初步实现了城区棚改工作“先安置、后搬迁”的目标。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打造精品楼盘,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高居住品质,满足了被征收户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切实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确保棚改工作不仅“改得了、改得稳”,更实现了“改得快、改得好”。
按照D级危房优先、棚户区(城中村)连片改造、城市出入口形象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群众反映强烈、项目资金平衡、城市大建设需要7条原则,组织各辖区对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结合实际情况,经过数轮论证、筛选,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坚持依法征收,实行阳光操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控制征拆成本。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严格按程序公布调查结果、征收补偿方案等;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严格按“三榜公示”程序操作。实行房屋认证市、区“两级同步”,户口认证市、区、所“三级同步”,缩短认证复核时间。
棚改项目高效推进
据统计,2015年12月底,我市完成安置9336套,其中货币化安置3710套、房票安置5001套、实物安置625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3.7%。2016年项目全力攻坚,城区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6392户、187万平方米。2017年项目筹划扎实推进,为打好提前量,今年4月份我市就启动了2017年棚改项目的筹划工作,编制了2017年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该计划已经市政府4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报省住建厅备案,同时根据城市建设新进展、新需求,及时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
为了把2017年棚改项目入户摸底工作做细做实,各辖区于9月15日前聘请第三方完成了红线范围内房屋的调查摸底、初步测量、征询预征迁意见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7年棚改计划编制工作,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棚户区改造计划,近期将再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