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热点聚焦 >

安庆生态红线划定征求意见

  10月31日,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目前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委、水利局、林业局、农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正在收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意见,并按要求组织上报。

  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我市生态红线管控面积达到5559.38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面积为560.92平方公里,二级管控面积为4998.46平方公里,列全省第一位。生态红线管控面积占市域面积的41.06%,列全省第二位。

  “按照省里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我市大别山区的生态红线管控区域较多。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科长桂志昂告诉记者。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实际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级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主要包含省级(含)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国家湿地公园的保育区、省级(含)以上森林公园的保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县级(含)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等。未纳入一级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级管控区。

  划定后,将设置差别化的生态保护红线准入门槛。一级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和保护活动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产业,降低人类活动强度。

  “生态保护红线区确定后,我们将在各级管控区边缘竖立相关标牌,禁止管控区内违法建设活动。”桂志昂说。

关键词:安庆红线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