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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抢道引纠纷 司机伤人被判刑

  马路上行车应当礼让三分,争抢不仅危险,还可能引发纠纷,甚至会触犯刑律。10月27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抢道引发纠纷的故意伤害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6月7日晚上1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驾驶一辆汽车,于菱湖南路一学校门口,同被害人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因抢道产生纠纷。12时15分,双方先后行驶至菱湖南路交通指挥中心红绿灯下,被告人陈某某下车走向被害人,双方再次发生口角,被害人杨某动手打了陈某某一拳,陈某某抱住杨某并将其摔倒在地,导致杨某左胫骨远端、腓骨远端骨折。后杨某妻子向华中路派出所报案。经安庆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6年5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陈某某赔偿杨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37000元,已实际履行完毕,并取得被害人杨某谅解。

  迎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至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其已给予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关键词:纠纷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