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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益林达343.11万亩 占林地面积40.4%

  11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生态林补偿与保护情况的报告。

  改善人居环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是安徽省五大重点林区之一,现有林业用地849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1.8%。2001年,安庆7县1市1区(含枞阳)进入第一批分类经营试点,将林分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开始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当时涉及84个乡镇、176万亩林地。到2015年末,全市(不含枞阳)公益林面积发展到343.11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0.4%,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52.57万亩,省级公益林90.53万亩。初步形成了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景观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科学划定林界线

  我市坚持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责任,以江河源头、一二级支流、大型湖库周边的水源涵养林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划分国家、省级公益林,做到“四个到位”,即现场区划到位、公示立碑到位、分户登记到位、档案建立到位。全市设立各种公益林宣传牌1800多块,乡镇、村级告示牌1190块。我市公益林集中分布在岳西、太湖、潜山等山区县,三个县公益林面积265.73万亩,占全市公益林的77.44%。有力地支撑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物多样性宝库建设,又为林产业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

  完善管护机制

  我市集体山场普遍存在“一山多户、一户多山”现象,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等多种属性并存,客观上增加了管护工作难度。根据实际,我市采用了林农个人管理、联户管理、村(组)管理、林业部门统一管理等多种形式,确保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势利导。

  规范补偿金发放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生态公益林补偿是确保生态公益林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涉及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我市各级政府都及时制定资金运行程序和兑现补偿办法。做到单独建帐,归口管理,发前公示,分别按国有、集体、个人进行拨付,特别是拨付个人补偿金,全部实行“一卡通”。仅2015年全市累计发放补偿金4900余万元,涉及11.47万农户,未发现问题。

  保护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市在冬至、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以铁的手腕做好防火工作。加大防火投入,全市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0支599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61支1355人,森林武警驻皖大队派出100人驻防安庆。针对我市松毛虫、松材线虫病等主要病虫害,初步建立有害生物防范监测网络。2014年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拔除疫木37.3万株,降低了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的危险,市区高速路口两边松材线虫病危害现状得到根本改变。

  近年来,我市还先后开展“亮剑行动”、“春季行动”、“雷霆行动”、“天网行动”,重点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森材资源的违法行为。2015年,全市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386起,其中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339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24人次。

  会上,还审议了《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通过了《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2017年一季度召开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