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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综述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2号和市委9号文件精神,始终把代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工作形式,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代表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91件,会后及时进行了整理分类,并召开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提出的建议统一交由承办单位、部门和各个县(市)区政府办理。继续实行领导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制度,确定了12件代表建议为重点督办件。进一步加大对加强石塘湖应急备用水源保护1号议案和改善我市城区交通状况2号议案的督办,目前各项工作成效显现。同时,选择部分建议在安庆日报等媒体上公开办理过程,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

  积极抓好代表培训工作。2016年6月21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赴江西干部学院开展为期一周的履职学习培训。

  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围绕“四个强市”目标,开展两次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2016年7月6日至7日,组织驻宜省人大代表开展市棚户区改造、市脱贫攻坚、安庆石化管廊带迁建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活动;11月中旬,又组织驻宜省人大代表就市“两院”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开展集中视察。

  切实抓好代表小组建设和活动。要求各选举单位继续按照“有场所、有经费、有资料、有制度、有活力”的“五有”要求,进一步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良好平台。

  充分保障代表知情权。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和参加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代表担任政风行风评议员,参加听证、旁听庭审等相关社会活动。坚持定期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等有关刊物和学习资料。

  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及时将代表活动经费下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严格执行代表活动经费专款专用,为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发放误工补贴。认真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服务工作,积极组织驻宜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10月中旬,组织10余名驻宜省人大代表跨区视察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我市考察新农村建设调研的有关准备和协调服务工作。

  加强对代表履职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人大网站的“代表风采”、“代表工作”专栏,展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亮点。人代会前组织新闻单位对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进行报道,展现代表风采。